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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千五百八十一章大宋优越的科举制度

作者:我欲乘风归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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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格鲁克当然知道大宋的优势在哪里,无论怎么分析科举制度都是一项较为完整,公平,稳定社会矛盾的制度,这会给一个国家带来最重要的东西,人才。

    随着国家越来越稳定,随着执政时间越来越长,图格鲁克早已发现了人才的重要性,看到宋帝国的科举制度,就如同看到了一扇全新的大门。

    图格鲁克羡慕且嫉妒大宋所拥有的这一制度,但他不知道大宋的科举制度之所以如此完善也并非一蹴而就。

    这是不断发展而来的,是汉家王朝一代又一代人在动荡与毁灭中追寻出的“真理”。

    科举制度是封建时代所能采取的最公平的人才选拔形式,它扩展了封建国家引进人才的社会层面,吸收了大量出身中下层社会的人士进入统治阶级。

    尤其是唐宋时期,科举制度之初,显示出生气勃勃的进步性,这也在这一时期形成了汉家王朝文化发展的“黄金时代”。

    图格鲁克是一位求知欲很强的君王,这一点对于赵祯来说好也不好,他希望赵祯详细的告诉他大宋的科举制度是如何形成与改善的。

    赵祯并没有拒绝,而是在阿母城主府的宴会厅与图格鲁克进行深度的交流。

    科举放榜后为学子们举行的庆祝的宴会,在唐代、五代、宋初称为闻喜宴,从宋太宗太平兴国八年开始改为在琼林苑举办,因此这场宴会又被称为是“琼林宴”。

    这是一种象征意义极大的宣传形式,在大宋已经成为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存在。

    大宋的科举,大体同唐代一样,有常科、制科和武举。

    起初宋代“重文轻武”,所以也很重视科举考试,但后期导致选官过冗过滥。相比之下,宋代常科的科目比唐代大为减少,其中进士科仍然最受重视,进士一等多数可官至宰相,所以宋人以进士科为宰相科。

    “进士之科,往往皆为将相,皆极通显。”甚至有焚香礼进士之语。进士科之外,其他科目总称诸科。

    但赵祯不会告诉图格鲁克,在他执政后,科举在形式和内容上都进行了重大改革。

    宋代的科举放宽了录取和作用的范围。宋代进士分为三等:一等称进士及第;二等称进士出身;三等赐同进士出身。

    宋初大幅增加了科举录取名额,宋太宗在位二十二年,仅进士一科取人近万名,平均每年达四百五十余人。唐朝总共取进士总数才六千多人。宋仁宗对进士名额做了限制,规定每科不超过四百人。按三年一科算,平均每年仍达一百三十多人。宋朝平均每年取进士数是唐朝每年取进士数的十几倍。

    这显然是不行的,冗官的现象就此产生,相比多余的官员,大宋无法提供如此多的职位,且高薪的制度下,大宋每年耗费的钱财数以万巨之多。

    于是赵祯便变革了科举,大幅减少进士科的录取人数,增加了其他诸科的录取人数,同时还在增加全新的制科。

    并且把大宋的公务人员纳入到科举之中,提高公务人员的素质,地方州府衙门中,除了主官,判事,县尉之外,其他的公务人员也必须参加科举才能获得职位。

    这在原先是行不通的,但在教育程度普遍提高,全民素质增长的大宋,却是可以实施,甚至是朝堂上下,大宋百姓喜闻乐见的事情。

    赵祯十分重视县级官员的选用,并要求地方长官向朝廷推荐县级官员人选,他甚至要亲自召见,考察合格后方可任命。

    同时,朝廷高度重视对州县各级各类官员的考核监督。这是一种集权的形势,朝廷的中枢对地方官员的考核既有针对任职年限积日计月的严格核算,也有对履职效果的等级评定。

    在近乎严苛的选任制度下,大宋代知县、县令群体的总体素质与行政能力有着显著的提升,这是历朝历代都不曾做到的事情。

    而赵祯之所以这么做,最主要的原是为了加强中央王朝对地方上的控制权。

    皇权不下县,这几乎是历朝历代的通病,地方上的宗族规矩,家法,甚至比国法还要大,即便是大宋的律法经过无数次的改革,地方上祖宗滥用族规,使用私刑依旧屡见不鲜。

    为了避免女人犯法被拿到县衙施以仗刑,宗族的大多数作法依旧是不论罪责大小,一律沉塘,往往是地方知县,官员听闻此事匆匆赶往避免悲剧的发生,但最终只能在宗族的阻挠下,看着不断冒泡的猪笼,无力的怒吼…………

    大宋的地方官员乃是最有责任心的官员,他们出生寒门,有着被科举以及儒家文化洗脑的执着,有着被赵祯以教育之名不断灌输的强大价值观。

    赵祯可以骄傲的向历代王朝的帝王宣布,大宋的官员已经被他改造的更为人性,更为执着,更有理想,抱负,甚至愿意身赴国难的一群人。

    而这一切都来自于大宋不断完善的科举制度以及教育制度,唐朝也有科举,但却没有相匹配的,完善的教育制度,这是大宋与前唐最不一样的地方。

    并且大宋的科举有着极大的公平性。

    弥封、誊录,是对科举制度进行的最重要的改革。弥封就是将试卷上的考生姓名、籍贯等记录封贴起来,又叫做“糊名”。糊名之法最早出现在唐代,唐初在吏部诠试授官时,所试判文,即用糊名考校之法,知贡赵上交首次在进士考试中采用糊名弥封的办法取士。

    考生姓名弥封后,但考官仍能认识其笔记,下有对策上就会有政策,于是赵祯的老爹在大中祥符八年为了应对下面人的对此,与其斗智斗勇,专设誊录院,殿试卷子一律派专人抄录,然后试官审阅,此后省试、发解试也次第推行誊录制度。

    此外,还进一步加强了科场纪律,实行严格的搜身法规,考察内兵卫罗列,巡行监视。

    真宗时举子入场挟带作弊之风颇盛,举子“重裘而进,便于怀挟”,“挟书为奸”者颇多。于是真宗皇帝力求堵塞各种权门舞弊之徒,自然要严肃考场纪律,到了赵祯这里便更为重视,以最为严厉的终身不得取士来打击夹带之徒。

    这些制度,对于防止主考官徇情取舍的确产生了很大的效力。

    赵祯用了半天的时间才讲到了大宋制度的完善,图格鲁克便已经听得是酣畅淋漓,大呼过瘾,而赵祯则是发自内心的微笑,因为他要改变这个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