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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章 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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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晨风带着秋日夜晚的凉意徐徐掠过,东边山头上与天相连处被划开了一线白光,随着太阳的升起,那一线白光越来越亮,在风的涌动下,逐渐将天边的云海也翻卷、渲染上了一层层的绚丽色彩,光耀大地。

    白水村村口的食肆早早的就开了门,热汤热粥在瓦罐里“咕噜噜”的翻滚着水泡,门口的大炉子上层层累叠着竹笼蒸屉,随着水汽袅绕,诱人的食物香味也朝着远处飘散开来,吸引着过往的行人和邻居。

    一个十五六岁的蓝衣布裙少女抱了一捆柴火从小门走出来,整整齐齐的靠着墙堆放在灶膛前,回头看见旁边桌上趴着的人,不由抿嘴一笑,转身绕到灶前揭开了锅盖,将里头正热腾腾冒着白雾的羊奶舀了起来,正好满满的一大碗。

    她轻移脚步走到桌边把大碗轻轻的放下,又伸手在懒洋洋趴那儿的小姑娘肩上推一下,柔声说道:“小萝,时辰还早,今日也不会有许多客人,你若是困乏就回屋去再睡一会儿吧。”

    云萝撑着手臂从桌上支起了脑袋,眼睛半合着,神色困顿而蔫巴。她捂嘴打了个哈欠,又用力的伸展了下身体,摇摇头然后将这大碗羊奶捧了起来。

    虽是刚出锅的,但煮沸已经有一会儿了,此时稍微还有些烫嘴,却是喝着最舒服的温度。

    她一边吹气,一边迅速的把比她脑袋还要大的这么一大碗全喝进了肚子里,然后站起来扭了下肩膀和脖子。

    时间一晃就过去了整整三年,从泰康十三年深秋到十六年的中秋,云萝也已经十一岁了。十一岁的她再不是那矮墩墩、胖乎乎的模样。

    一直缓慢生长的她,从去年开始迅速的抽条,这带给了她梦寐以求的长高和瘦身之外,还产生了些许的后遗症,比如衣服总是短了一截,再比如,双腿的关节时常酸痛。

    为了缓解这种快速生长带来的疼痛,她给自己寻了一只正在哺乳期的羊妈妈,每天补充一大碗羊奶。而云萱更是在她的指导下,已经能几近完美的将羊奶里的腥膻味给去除了。

    她扯一下又短了一点的袖子,走到门口往大路上张望。

    比之三年前,就连门外的大路都敞亮了许多,从白水村一直通往庆安镇的道路更是从原来的窄小崎岖变得平坦而宽敞,每天都有满载着各种材料和货物的马车、驴车、牛车来回往返,十分热闹。

    亭亭玉立的少女站在门口路边,手脚纤长,唯有两边的脸颊还略微有些肉嘟嘟的,清亮的狐狸眸中一片平静淡漠,鼻梁挺直,轻抿的嘴唇粉润,肤白如脂,木然着脸面无表情的,却真真是个十分精致的人儿。

    她没有如云萱那样把一头青丝绾成少女的发髻,或是扎成麻花用布包头,她依然是把全部的头发都拢到头顶,盘成一个鬏,加上身上的衣裳也是简短的裋衣,乍一看,像个格外秀气又精致的小郎君。

    在食肆的门口站了一会儿,此时天色尚未大亮,但路上早有人行走,可惜皆都没有如往常那样在食肆门口停留,最多跟她打一声招呼,之后就径直出了村子。

    是呢,今日中秋,现在出来的大多数人都是往镇上去赶集的。

    郑丰收赶着驴车停在了村口,将驴往路边的石墩子上一拴,然后溜溜达达的走了过来,看到站在门口的云萝时,他的眼珠子无意识的往边上滑了过去,然后笑嘻嘻的凑到了白色水雾缭绕的蒸屉前,“里头的包子都熟了没?”

    云萱快步走了过去,“熟了的,三叔,你今儿要些啥?”

    砸吧一下嘴,他说:“就先来两个肉包子垫一下肚子吧,回头空了再坐下来好好吃一顿。”

    云萱就打开了蒸笼,用竹夹子夹出两个肉包子,一边还说着:“今儿中秋,大家都往镇上赶集去了,三叔可有的忙呢。”

    郑丰收三年前就置办了驴车,做起了从村子到镇上来回的拉客营生,刚开始的时候很是勤奋了一段日子,每日天不亮就起来把驴车赶到村口,每上一个人收两文钱,若是中途的村子就要下车的话,看路程长短还能便宜一文钱。

    起早贪黑的,发不了财,但收入也真不少,每天都能挣上几十个大钱,吴氏对他都温柔体贴了许多。

    可惜一如郑丰谷开始时担心的那样,他勤奋不了多久便懈怠了下来,不说每天来回三四趟,有时候连一趟都保证不了,这么懒懒散散的竟也过了三年。

    分家得的七亩良田,他本来还想要佃出去收租,郑大福得了消息之后,当即挥着锄头将他从村头追打到村尾,又从村尾追打到村头。吴氏也举着棒槌追在头面,扬言郑丰收若是敢把家里的田佃了出去,她就带着儿女跟他和离单过!

    村里人很是看了几场热闹,而郑丰收也终于是不敢佃田出去了,只能苦巴巴的自己耕作,一样的良田,却总是比不上别人家的收成。

    接过云萱递来的肉包子,郑丰收迅速的在两只手上翻腾了几下,然后塞进嘴里咬了一大口,含含糊糊的说:“小萱的手艺越发好了,尤其是这肉馅,汁水鲜香,比镇上的铺子都要好吃!”

    云萱抿着嘴腼腆一笑,目光落到了站在门口乘风的妹妹身上。

    其实食肆里的许多菜谱都是小萝想出来的,她虽然做菜的手艺一言难尽,但脑子里却总有些新鲜的想法。

    说话的这会儿工夫,村口也多了几个搭车的人,郑丰收三两口将热腾腾的包子塞进了嘴里,然后快步走过去,驾起驴车赶往镇上。

    白水村几乎每一户都有人在肥皂作坊里做工,日积月累的,村里的日子比起三年前是真的好过了许多。手上有了零钱,村民也就舍得拿出两文来搭个驴车,能省下不少的力气。

    天渐明,食肆的客人逐渐多了起来,去镇上赶集的人想去镇上觅食,留在村里的人却也不少,有那懒得做早饭的、或者从没进过厨房的老爷们自然就往村口的食肆来了。

    今儿是中秋团圆日,连作坊都给大家放了假,却仍留了几个负责看顾的小管事,他们早起在作坊里巡查了一圈之后,也来了食肆。

    食物的香气在热气中翻腾,滚烫的米粥,香浓的豆浆,鲜香四溢的肉包豆腐包,瓷实的大面馒头,松软的米糕,配上一碟小菜卤豆干就是好滋味。除此之外,还有现煮的汤面炒粉小馄饨可供选择。

    云萱和云萝都忙碌了起来,在院子里磨豆子的郑丰谷和刘氏也从小门出来了,烧火、煮面,给客人送上他们的早餐。

    云萝已经做了三年的服务员,专职端盘子,不时还要兼职一下收银员。

    不过今天不用她分饰两角了,因为有郑小弟捧了钱匣子放在门口板凳上,迅速的计算出每一个客人消费的数额。

    多是三五文钱就吃饱了肚子,偶尔也能遇上吃了十几二十几文钱的大客户。

    “郑老弟,你这儿子聪明,小小年纪的算起数来连个磕巴都不打。”

    “那可是未来的秀才相公,算一算这三五十来文钱的还不是手……手到擒来!那啥,文彬,是这么说的吧?”

    文彬抬头咧嘴一笑,点点头,“对。”

    铺子里顿时响起了一阵哄笑,“宝生,你啥时候也会读书了?瞧这话说得文绉绉的。”

    刚才说话的正是邻居李宝生,听到周围的阵阵哄笑,他不仅没觉得难为情,反而更挺直了脊背,高声说道:“读书才能有大出息呢,连作坊招工都稀罕那些识字读过书的人,我好歹住在读书人的隔壁,天天一大早就听着文彬在院子里的读书声,可不得多少的记住几个?等我大孙子再长几岁,我也要送他去学堂!”

    一席话说得食肆里一片叫好声,村子里家家户户都跟着作坊把日子过好了起来,家里有了余钱就自然的会想一些以前连想都不敢想的事情,比如送娃儿去学堂。

    哪怕考不来科举功名,只多认识几个字也是好的,没瞧见作坊里的伙计们,那识字的比不识字的人总是能拿到更多的工钱吗?

    三年的时间,那么小小的一块肥皂早已经风靡了整个江南,甚至据说连京城都有贵人追捧。

    而肥皂也不再只有刚开始的浑浊黄褐色那一种类,这种最粗劣的常被用来洗衣服,附近的村子仗着在作坊里做工的便利,平常总是能分到一些缺了角的或碎裂不完整的瑕疵品,都不稀罕了。

    不过放到铺子里去卖,还是得花上十几二十几文钱才能买到小小一块,外面的人可舍不得像他们这样大手大脚的搓使。

    而除了这一种,还多了其他的许多花样。有带了各种花香、果香、奶香,形状颜色也各不相同的许多类型,统称为香皂,美容养颜又护肤。还有加了药材的药皂,据根据药材的不同而能治疗各种皮肤上的小毛病。

    前段时日,听说镇上一个大户人家的小姐因为脸上冒出了许多痘子而羞于出门见人,用了铺子里女伙计推荐的药皂之后,不仅治好了痘子,脸上的皮肤都变得光滑白皙了许多呢,惹得许多听闻此事的姑娘家都忍不住涌入了肥皂铺子里,有钱的自是当即下手买上几块,没钱的也来凑凑热闹,过一过眼瘾。

    还听说,现在的小郎君若是要送心仪的姑娘礼物,都流行送各种包装精美的香皂了。

    村里的人听说外面这些事情,自是与有荣焉,尤其是作坊在这三年里一次又一次的扩建,招工的人数自然也就一次又一次的增多,还有许多家在几十里外的人前来求职,作坊最后面建了长长的一排两层楼,就是专门供这些不能每日往家里来回的人住宿的。

    作坊每日只供应一顿免费的午饭,这些人的早饭晚饭都得自己想法子解决,导致每日的清早和傍晚,作坊外头的路边就会多出一些卖粥饭面饼等小食的摊贩,给那些人家添了不少的家用。

    为了规整每日清晨傍晚就乱糟糟,有时候还会堵塞道路的这些小摊,里正和作坊的大管事商量了商量,索性在路边宽余的地方划了位置,规定了他们必须在划好的位置里摆摊,还得每次交一文钱的费用,拿出其中十文钱来给每日早晚收摊后去那里清扫的孤寡阿婆,剩下的钱则攒起来,等着以后村子里修桥铺路都可以花用。

    村民们初时还有些怨言,但渐渐的也就习惯并接受了这个规定。

    有别地过来的货郎小贩,花两三文钱租一个小小的摊位,带来的新鲜小东西不止供给作坊里的伙计们,还吸引了周围村子里的大娘大嫂大姑娘。临近的村子有村民会把家里富余的粮食菜蔬往这边送,作坊里负责伙食的几个管事媳妇基本不用每日往镇上跑,村民送来的这些东西既新鲜,又比镇上集市里的便宜,买卖的双方都对此十分满意。

    渐渐的,那一片地方也有了点集市的模样。

    不过今日中秋,作坊也放了假,那些家在几十里外的伙计们昨日傍晚就拎着作坊分发给他们的月饼结伴着各自回家。大管事还说了,大家只需在明日的中午前回来上工就成,都好好的在家过个团圆节。

    所以今日作坊那边很冷清,村子里倒是很热闹,但云萝家的食肆却明显的生意冷清了许多。

    生意虽淡,人却真不少。

    作坊放假了,秋收还没到时候,又逢中秋佳节,赶集的去赶集了,留在村里的人却都闲得很,在食肆里吃完了早饭也没有走,就聚在这儿谈天说地的。从村子里面又溜溜达达的走出来不少人,毫不见外的踏进食肆来凑热闹,但更多的是站在外面,毕竟铺子里就这么点地儿,挤不下许多人。

    屋里没地儿坐了,赵旺就捧着一大碗肉丝米线蹲在门外的一层石阶上,埋头把线面吸得“哧溜”连声,抬头看到同样蹲在他旁边,抓着个豆腐包慢悠悠啃着的云萝,两只脚在地上蹭了蹭,朝她蹭过去一点儿,问道:“萝姑娘,你今儿咋没啥精神?昨晚没睡好?”

    这赵旺就是今日留下看守作坊的那个小管事,他本名赵狗子,金来嫌弃难听,就给他改成了赵旺,从他的本名演化而来,叫着又喜庆。

    也不知是怎么回事,作坊里的大小管事乃至伙计对郑丰谷都是老弟老哥大叔的喊着,叫云萱文彬他们也多是丫头小子,或者直呼其名,却从上到下一致的称呼云萝叫“萝姑娘”。

    云萝也没有喜不喜欢,他们这么叫,她就这么听着,此时听得赵旺询问,两口将剩下的大半个包子啃进肚子里,摇头说道:“没什么,昨日陪我娘走了一趟外婆家去送节礼,很迟才回来。”

    赵旺顿时就一脸恍然,“萝姑娘的外婆家是在横山村吧?那可老远了,路也不好走,真是山里山,湾里湾,我上次跟人走了一趟,走得我脚底板都磨起了泡。”

    “你还去过横山村?”

    他又“哧溜”的吸一口米线,说:“我以前是跟着另一个管事跑路收货的,横山村多毛笋,他们那儿晒出来的笋干就是比别地儿的要鲜嫩一些。”

    云萝点点头,关于这一点,她也是认同的。不过想到昨日陪着娘去外婆家里发生的事情,她不由用力的啃了口另一只手上的大肉包,心里有一句MMP,却怎么也吐不出口。

    可这种事情她又不可能跟赵旺一个外人说,见他蹲在她旁边,就没话找话的问了句:“你中秋也守着作坊不回家吗?”

    他已将米线吃完,正捧着大碗仰着脖子喝汤,闻言喝汤的动作一顿,然后放下了碗,脸色一时间有些异样,最后只摇头说:“我家里没啥人了。”

    云萝看他一眼,没有再多问。

    李狗蛋带着一本书,唉声叹气的跟在他祖父身后过来了,凑到文彬身边不满的嘀咕着:“学堂都放假了,我爷爷也不让我歇一天。”

    自从大孙子考中了秀才,从祖上开始就没有出过一个读书人的里正老爷子就对培养读书人有了十足的信心。

    尽管李继祖去了县学读书,需要的花费更多了,但里正家的日子本就不差,他担着里正之职,两个儿子则一个在家种田,一个在镇上也有一份账房的营生。

    而现在,她的大儿媳在作坊的灶上做工,每日都有二十个大钱,还不咋耽误家里的事;村里人的日子都好过了,自也有他这个里正的一份功劳,除了官府给他的薪俸之外,逢年过节的作坊大管事还会给他送上一份礼。

    家里大人们都俭省些,再送两个孩子上学堂,似乎也不是多大的压力。

    于是他跟两个儿子合计了合计,把小儿子的长子和大儿子的小儿都送去了学堂,也就是李狗蛋和他的堂兄二哥。

    他二哥住在镇上他二叔二婶的身边,并不常回村,他则多是跟着文彬每日搭车往镇上来回,尽管他们一个在书院读书,今年都尝试着下场科考了,一个却还在学堂里尚处于开蒙的阶段。

    是的,文彬今年二月被先生带着去考县试了,尽管没有考中,但好歹过了前面的两场,家里人也并不失望,毕竟一开始先生就明说了,除非出现意外,不然恐怕是考不中的,此次也不过是去感受一下考试的氛围,累积些许经验。

    李狗蛋跟文彬嘀嘀咕咕的,他觉得他自己真不是个读书的料,至今连《千字文》都背得磕磕巴巴,但却架不住他祖父那一颗想要让孙子们都当个读书人的火热的心,真真是苦不堪言。

    文彬先把今日早上收回来的铜钱都清点完毕,每一百枚串成一串放在匣子里,又翻开账本往上添了一笔,将东西都规整收好之后才拿过了李狗蛋手上捧着的书,笑嘻嘻的说:“别灰心,你有哪里读不明白的?我教你呀。”

    里正高兴的赞了文彬好几句,回头又瞪了小孙子一眼,让他务必要好好的跟着文彬读书。

    李狗蛋想哭,和读书比起来,他其实更想去河里摸虾。

    八月中秋,正是虾肥蟹美的时候,村边河里的虾蟹虽然都小了点,但味道实在鲜美,云萝姐姐都喜欢吃得很。

    八岁的李狗蛋圆头圆脑的,刚经过一个大夏天,他露在外面的胳膊手背和面颊脖颈全都被晒得黑亮黑亮的,跟文彬站在一块儿,顿时衬得也被晒了一个夏天的郑文彬格外白净斯文。

    文彬长大了许多,已从三年前的懵懂孩童长成了小小少年郎的模样,虽然因为太阳的曝晒,他的面容不够白,但长期在书院里熏陶,身上自有一股别的小少年没有的书生文气。

    况且,郑家人都有个好相貌,他自然也不会例外,浓眉大眼、唇红齿白,因为常在不自觉间学着他三姐的一些行为举止,他的脊背总是板得直直的,昂首挺胸,精气十足,又有点不像个文弱书生了。

    文彬找了个角落,教狗蛋读书,他也顺道算是又温习一遍,却见食肆东墙的小门忽然被打开,一个两三岁的胖娃娃在门槛的那边,趴在门槛上正抬起小短腿试图翻过来。

    摇摇晃晃的,他翻过门槛一屁墩坐在地上,却没先爬起来,而是转头在铺子里看了一圈,直到看见云萝,他眼睛一亮,两只胖爪子往前一趴,扭着小屁股费劲的站起来,然后跌跌撞撞的冲着云萝过来了。

    这是他们家最小的成员,到明年的正月十六就满三周岁了,小名嘟嘟,大名郑文安,大名、小名全都是小书生郑文彬取的。

    可他最喜欢的却依然是三姐,尽管在他会走路之前,三姐一直对他敬而远之,可自从他会走路,他就迅速的学会了主动去抱三姐的大腿!

    山不来救我,我去就山嘛!

    云萝低头看着又抱住了她大腿的小胖墩,默了默,然后一手抓着他的衣领子就把他给拎了起来,郑嘟嘟顿时“哇”的一声,两只眼睛贼亮,在空中欢快的扑腾着四肢,整张脸上都写满了“举高高”三个大字。

    这是家里最有福气的一位,出生的时候已经分家单过了,家里不缺钱自然就不会亏待了他,可说是被爹娘兄姐捧在手心里长到现在的,好吃好喝的就养出了一身的软肉。

    云萝将他随手一搂,轻轻松松就夹得他动弹不得,可即便如此,他也不哭不闹,还咧开嘴露出了满口牙,奶声奶气的喊一声:“三姐。”

    如此讨喜,村里人都说这个弟弟像极了云萝。

    每当听见这般言论,云萝的心情都十分复杂——哪里像了?你们是不是只看得见胖?

    刘氏和云萱正在清洗灶具,郑丰谷也忙着把炉子里的柴火扑灭,将沉重有分量的锅炉往边上挪,摆放整齐,见到郑嘟嘟缠着云萝的这一幕,皆都不由得会心一笑。

    远远的传来了一阵稚嫩的、好似扯着嗓子的笑声,正在努力逗着三姐笑的郑嘟嘟小耳朵一动,连忙转头望了过去,就看到十四五岁的壮实少年在脖子上架着个小娃娃,一阵风似的跑来,那一声声几乎要冲破天际的笑声正是出自那个小娃娃之口。

    见到熟悉的小伙伴,郑嘟嘟扭了两下身子,盯着少年两边肩膀上晃荡的小短腿,他的小胖腿也不自觉的跟着晃了两下,目光锃亮。

    刘氏抬头看向来人,慌忙说道:“虎头,快把你弟弟放下!他还小呢,嗓子也嫩,你不好这样逗他的。”

    十四岁的少年郎,身板儿壮实,还足足比云萝高了一个脑袋。

    不过云萝相信,过不了多久,她就一定会追上去的!

    听到二婶的话,虎头双手托着肩膀上的小娃娃,将他一下抬高然后放了下来,直起身就将兴奋地怪叫着要往他肩膀上爬的郑嘟嘟抱了过去,轻松架到脖子上。

    郑嘟嘟的两只爪子用力抓着他的头发,兴奋得直叫唤。

    云萝在低头看地上的小娃娃,比郑嘟嘟还要小一些,不过也有两岁了,白白胖胖的,头顶上留着一簇软乎乎的胎发,大眼睛溜溜圆,正费力的仰着脑袋看她,然后身子往前一趔趄,一把抱住了她的大腿。

    云萝:……

    小娃儿半点不怕,胖手抱着她的大腿,两只小短腿也慢慢的勾了起来,形如一只圆滚滚的小考拉,整个人都想要往她身上爬,哼哼唧唧的口齿还不很清晰,“三姐。”

    这是郑虎头的亲弟弟,三年前,小胡氏发现她时隔了十多年后竟然又有了身孕,顿时把她自己也给吓了一跳,随之而来的自然是巨大的惊喜,一下子被家里长辈、相公和儿女们当成了珍宝般的小心伺候着,弄得她都难为情了。

    又想到说不得过个一两年她就要当外婆了,更是臊得慌,在外头一直遮遮掩掩的,到六七个月的时候,肚子实在遮不住了才被外人知晓,一瞬间郑丰庆老来得子、小胡氏老蚌怀珠的八卦传遍了整个村子。

    其实在云萝看来,他们的年纪真算不上老,三十多岁不正是花一般的年纪?后世有多少男女在这个年纪还是个连伴都没有的单身汪?

    这个小名小虎,大名叫郑文静的小孩儿比郑嘟嘟小了半年,小名是太婆首先叫出来的,大名是郑二福和郑丰庆父子两借了文彬的几本书,凑在一起翻了两个月才终于确定下来。

    他们本没啥文化,识得几个字,挑挑拣拣,好不容易才选了个瞧着最顺眼的。

    可惜,郑文静小朋友一点都不文静,大哭大叫、撒泼打滚、调皮捣蛋简直是样样俱全,也就云萝能治得住他。

    云萝她好像天生就有一种让小朋友听话卖乖的气质,以前是文彬和云梅,现在则是郑嘟嘟、郑小虎,还有三叔家的小一小二。

    看郑小虎抱着她的腿爬得辛苦,云萝就伸手将他拎到了怀里来,刚一抱上,骑在虎头脖子上兴奋大叫的郑嘟嘟眼角一瞥,顿时不乐意了,扭着身子张开手就朝她扑了过来。

    郑小虎这个大坏蛋,总想跟他抢三姐!

    云萝空出一只手将扑来的郑嘟嘟也往怀里一搂,本是个娇娇小小的小姑娘,怀里却一边一个的搂着两个胖娃娃,本应该是让人心惊肉跳、很不和谐的一幕,但偏偏她举重若轻,搂着两个沉甸甸的胖娃几乎感觉不到分量,甚至还得小心的收着些力气,免得把两个弟弟给弄伤了。

    所以说,她真的很不愿意亲近这种柔弱软乎的小娃儿。

    虎头叉腰站在他们面前,看着这两个被随手夹在怀里,还乐颠颠半点没有要发小脾气的小子,嫉妒坏了。

    不过算了,只要三姐不在,虎头哥哥就是他们的最爱。

    太阳越升越高,村口这里也越来越热闹,今日难得空闲,许多人都是习惯性的往这边走。三年来,这里已经成了白水村最大的一处聚集地了。

    过不多久,郑大福也背着手溜达了出来,郑丰谷见了忙将他迎进铺子里头,搬了个凳子让他坐着,刘氏也舀了一碗豆浆,和两个包子一起端到他面前,恭顺的说道:“这是今早卖剩下的,爹你别嫌弃。”

    庄户人家哪里会有人嫌弃粮食的?

    郑大福喝了一口豆浆,看着面前的两个包子说道:“我也是刚吃了早饭就出来,吃不了这么多。”

    郑丰谷抓了下脑袋,憨笑一声,“那你慢慢吃。”

    多的也不说,只是看着明显老了许多的父亲,郑丰谷心里并不怎么好受。

    若说村里大部分人家的日子都在蒸蒸日上,那么老房子那边则是日渐衰落了。

    当日分家,郑丰年自以为甩开了两个拖后腿的兄弟,一家人的生活依然如旧。他把家里的十多亩田地都交给了老父亲来耕种,留了郑云兰和郑文浩在家里,美其名曰替他孝顺二老,可他却自己收着每月的那几两束脩,还要时常回家来拿菜拿粮拿各种家里有的东西,他的秋闱和郑文杰的两次院试,也都要老两口拿银子出来贴补费用。

    尽管在农忙时节有郑丰谷和郑丰收过去帮着干一点,但郑大福因为劳累和压在心里的沉闷,可见的老了。

    郑丰谷心疼爹娘,曾小心的提出由他来奉养二老,二老手里现有的那些东西他也半点不要,却被郑大福毫不犹豫的拒绝了,还被孙氏认为是去看亲爹娘笑话的,抓着他就骂了半天。

    没法子,他也就只能像现在这样常留老爷子吃点东西,好歹把肚子给填饱了,没得辛苦到老还要扣扣搜搜的舍不得多吃一口粮。

    郑嘟嘟被放到了地上,颠着小胖身子走过来,仰着头喊一声:“爷爷。”

    郑大福笑出了一脸的褶子,轻轻摸着郑嘟嘟软滚滚的脑袋,说:“乖孩子。”又跟郑丰谷说,“这孩子养得好,最像他三姐。”

    郑嘟嘟一听这话,顿时整张小脸都发亮了,用力的点着头。

    对,没错,嘟嘟最像三姐了!

    郑小虎紧随其后的也凑了过来,眼巴巴的看着大爷爷。

    他觉得,他才是最像三姐的!

    两个小孩挤挤挨挨的站在一起,你看我一眼,我看你一眼,什么话都没有的忽然就扭作一团打起来了,刘氏忙跑过去想要把他们拉开,却怎么也扯不开这小兄弟两个,又不敢真用力的拉扯,一时间又是好气又是好笑。

    乡亲们看得也十分有趣,还有那站在一边鼓掌起哄的,并不觉得两孩子打架是多了不得的大事。

    毕竟,他们都看习惯了。

    有人凑过来跟郑大福搭话,“郑大伯,你是来这儿等喜信的吧?您放心,文杰他今年肯定能考中了!”

    郑大福笑着点了点头,却也不敢把话说得太满,“秀才哪里是那么好考的呢?我也不敢抱太大的期望。”

    另外的人皆都附和,“这不是容易的事,文彬的年纪也还小,不必着急。多少人考到白发苍苍还过不了童生试呢?”

    郑大福也感叹,想当年,郑丰年就是考到了三十岁才终于中了秀才。

    三年了,郑文杰还在努力的读书考秀才。

    算算时间,今天又是衙门来报喜的日子,如果村里有人考中了秀才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