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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4章 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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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算母亲不吩咐,她也会好好的跟安安郡主相处的,因为她不仅想跟她做闺蜜,将来还想跟她做姐妹呢!

    这个心事爹娘都不知道,她对谁也没说起过,她也是在半年亲无意中见到那个人,才起了这个心思的。

    想想那个俊美如神,冷冽孤傲的男子,有着那般尊贵体面的身份,又掌控着楚国的三十万大军,有战神之称,权倾天下,这样的男儿,哪个女人会不喜欢呢?

    见到他这样的男子,她又怎会甘心嫁那些平庸的男人?

    自从见到他第一眼起,她就已下定了决心,一定要嫁给他,纵然自己身份不配做他正妃,就是做侧妃、庶妃她也愿意,他的封地就在吉州,她爹又是吉州的府尹,就冲这,她嫁过去的日子就不会难过,总比冒懵嫁到百里千里之外的地方,嫁个不高不低不丑不俊的平庸男人做正妻的好!

    就是因为打定了这样的主意,当她听说他把安安郡安排在她们家小住时,心中暗自欢喜不已,觉得简直就是冥冥中注定的缘分一般,将他们三个牵扯在一起。她也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好好的招待安安,在她小住的这段时间跟她成为闺蜜和知己,好让她将来能接纳她,成为共侍一夫的姐妹……

    “真想不到,湛王竟也有对女人动心的一天!”杜夫人忽然来了一句。

    尤沉浸在美梦中的赵圆圆猛的惊醒:“母亲,您说什么?”

    杜夫人有点儿八卦的笑道:“我是说,湛王今日亲自降临,绝不会是因为薛氏作死欺压良民这么简单,定然是因为那个被薛氏欺压的女子是他的心头好,所以才会如此。”

    人都有八卦的心里,特别是女人,八卦的心理就更甚,就算是杜夫人这样沉稳谨慎的女人也不例外,在听到湛王亲自降临府尹府,要惩治薛氏后,她仔细想了想,最后得出了这条结论——湛王可不是愿意管闲事的,能值得他亲自出面管的,不是事关江山社稷的大事,就是跟他自己切身相关的,今儿这事儿显然不是关于江山社稷的大事,那就只能是跟他自己切身利益相关的了,刚才那个来报的婆子不是说了吗,那个被薛氏欺压的女子是个云英未嫁的少女,想必那个少女,就是王爷中意的女子了!

    杜夫人摒退下人,把自己的推论跟儿女说了出来,赵圆圆听了,顿了一下,迟疑着说:“娘,既如此,女儿用不用去跟那个女子结交一下?”

    只要能靠近他,让他注意到自己,心不管是高贵的郡主还是低贱的平民女子,她都愿意去结交,而且不遗余力。

    杜夫人道:“先不用,她毕竟还没被湛王承认,万一湛王只是一时兴致,过后就丢开了,以你的身份去主动结交一个低贱的平民女子,会遭人笑话的,而且安安郡主要是知道了,也肯定会不乐意的。不如在观察观察,再做定论。”

    赵圆圆听到她母亲的分析,也就打消了去结交沈若兰的念头,不过却偷偷的派了人去调查沈若兰,自己也想偷偷的见见她,看看她到底谁个什么样的人物,能让湛王那样的男人也动了心!

    **

    沈若兰抱着那匹缎子回了家,就把自己关在了屋里,也没有心思做衣裳去了,一连好几天,每天都只把柳寒香等六个才女叫到家里来,给她们几个讲故事,再让她们写成话本子。

    这期间她一趟都没出去,齐爷那边也没什么动静,像是把这事儿丢开了似的。

    沈若兰见状也松了口气,原本还怕他被拒绝后恼羞成怒,找自己的晦气呢,看现在的样子他大抵不会做那样的事,是她小人之心了。

    直到拍卖会那天,沈若兰才出门。

    她是一早就出去的,特意先去一家成衣铺子买了一件新绸衣,是上好的料子做的,很合体,只是远不如浮光锦做的衣裳漂亮,不过她现在已经没心思计较那些了,只要过得去,不被那些巨贾豪商们瞧不起就行了。

    拍卖会是在吉州商会举行的,商会是位于吉州中心的一座三进的大宅子,是吉州的富商们集资修建的,宅子青砖碧瓦,宽敞气派、里面足能容纳数百人。

    在二进的院子里,特意摆放了上百张座椅,椅子前都有矮几,上面放着茶点水果等,都是给前来参加拍卖会的客人准备的。

    前来的都吉州城的有钱人,一些大腹便便,锦衣华服的商贾们陆续的到来后,互相打招呼寒暄,有的谈生意,有的谈风月,会场里倒是一片欢声笑语。

    只有沈若兰谁都不认识,进去后,就找了个角落默默的坐下了,等着拍卖会的开始。

    等待的时候,一个穿着天青色回纹直裰的男子发现了她,走过来道:“好巧,姑娘也是来参加拍卖会的?”

    沈若兰看了看说话的男子,见他三十多岁的模样,相貌平平,气质温和,看着不像坏人,就道:“公子认得我?”

    男人道:“在下田景芝,是百味人家的东家,那日姑娘在我家做那副对子的时候,田某恰好在,故而记下了!”

    沈若兰笑道,“原来是同行,我是沈氏火锅店的东家之女,特意替父亲来参加拍卖会的。”

    田景芝诧异道,“原来姑娘家竟是经商的,田某还一直以为姑娘家是书香门第呢!”

    按正常思维考虑,能做出那样一副对子的女子,必是自幼饱读诗书,腹中诗书气自华的才女,只是他万万没想到,她竟然是个小商女,真是让他意外的很。

    “不过,姑娘还真是好本事,学问做得那么好,火锅店开得也那般兴隆,田某还听说连最近最流行的蛋挞和三明治等点心,也是姑娘家制出来的呢!”田景芝赞道。

    沈若兰谦虚的说:“田公子谬赞了,若兰惭愧!”

    田景芝说:“姑娘太谦虚了,姑娘有所不知,自从你家的火锅店开起来,田某的百味人家着实受到了不小的冲击呢,不少老顾客都改了口味,专门跑你家去吃火锅了,就连我们大厨做的点心都时常遭到客人的嫌弃呢,现在我们酒楼的买办每天不得不到你们点心作坊去进你们的点心去呢!”

    沈若兰呵呵一笑,说:“您真会开玩笑,百味人家在咱们那吉州可是数一数二的大酒楼,怎么可能会被我家一间小小的火锅店给冲击了呢?”

    虽然沈若兰心明镜事实确实如此,但是她不想承认,理由很简单:做人要谦虚嘛!

    田景芝道:“姑娘不必谦虚,正好今个儿遇到姑娘,不然我还正打算这几天要去府上拜访呢。”

    沈若兰挑眉道:“不知田公子有何见教?”

    “不敢当,就是想问问令尊,您家的几样点心秘方可否出售,若出售的话,我愿出资买下,还有您家的火锅底料秘方,我也想一并买下来!”

    田景芝说得很真诚,百味人家的生意最近被沈氏火锅店冲击不小,做为大老板的他当然会很着急,情急之下,就想出了想要买下对手秘方的法子。

    百味人家不缺银子,只要对方价格差不多,他绝对会买下来的。

    沈若兰闻言,心中一动:“不知田公子打算出多少钱买我家那些秘方呢?”

    田景芝考虑了一下,伸出一只手:“五千两!”

    沈若兰笑了笑,说:“我家现在的火锅店每天纯利润大约四五十两,点心作坊的利润也有三十两,两样加起来,足有八十两,一天八十,一个月就是两千四百两,您给的价,只是我们两个月的收入而已,您觉得我家会为了五千两把自己吃饭的家伙式儿卖出去吗?”

    田景芝笑道:“既然姑娘认为田某人给的价格不合理,不知姑娘打算卖多少呢?不妨说出来咱们商讨商讨。”

    沈若兰伸出一根手指:“不多,一万!”

    田景芝一愣,呵呵笑起来:“看不出来啊,姑娘人不大,胃口倒是不小嘛!”

    沈若兰也笑了:“有这几张方子在手,一万两银子您不到半年就赚回来了,我还觉得卖便宜了呢!”

    “一万太多了,六千两如何?”田景芝问。

    沈若兰道:“九千两!”

    田景芝道:“太贵,七千”

    沈若兰说:“最后一口价,八千两!”

    田景芝拒绝:“不行,七千五!”

    ……

    最后,火锅底料配方,麻酱调料配方,加上蛋挞制作秘方,彩色三明治、汉堡、番茄酱馅儿面包等几种食物做法的方子,都被沈若兰打包,以七千五百两的价格卖给了百味人家!

    虽然把这些方子卖出去会分流掉很多客人,不过沈若兰不怕,她赚钱的法子多着呢,就算没有这样了,还有那样儿呢,反正有她在,家里永远都不会没钱花。

    当即,沈若兰向小厮要了笔墨纸砚,开始伏案写那几个方子,还承诺待会儿明天亲自上门指导他们,定在三日内让他们把这几个方子全部学会。

    沈若兰如此豪爽,田景芝也不含糊,当即打发小厮回去,取了七千五百两的银票过来,当面付给了沈若兰。

    一下子赚到七千五百两银子,沈若兰顿时心情大好,压在心头几天的阴霾也一下子消散殆尽。

    现在,有钱了,她坐在这儿也格外有底气了!

    很快,拍卖会开始了,诸位豪商们纷纷落座,会场安静下来。

    吉州商会的会长李显清走上高台,双手一抱拳道:“诸位商会的会友们,感谢诸位在百忙中能赏脸参加这次由咱们吉州商会组织的拍卖会,老夫这厢有礼了!”

    在众人的一片掌声中,李会长再度开口,“今年拍卖会的规矩和往年一样,诸位可以拿出一至三样珍宝拍卖,所拍之物价格必须在一千五百两以上,按规矩,不管谁拍卖成交,买方和卖方都得交给商会百分之一的抽成,以作商会的活动经费,还望诸位能遵守商会的规章守则,也希望诸位的宝贝都能卖个好价!”

    说罢,环视了一下座下的诸人,清了清嗓子,说:“诸位若无意见,咱们的拍卖会就要开始了!”

    他拍拍手,很快,一个皓齿明眸的艳丽少女手捧托盘,把第一件珍宝送了上来,众人都伸长了脖子,会长揭开盖着的红布,原来是一个彩锦匣子,打开来时,里面是一个玻璃盒儿,里头金托子大红绉绸托底,上放着一颗桂圆大的珠子,光华耀目。

    会长道:“这个叫做‘母珠’,诸位都听说龙有九子吧,其中有一种是鼍龙,鼍龙万岁时,蜕下此壳化龟成龙。此壳有二十四肋,按天上二十四气,每肋中间节内有大珠一颗,其珠皆有夜光,乃无价宝!今天咱们开门儿的第一件宝贝,便是这鼍龙升天时留下的母珠。

    说完,又从少女的托盘儿里拿出一个小点儿的黑漆茶盘,又向托盘里拿出一个稍微小点儿的盒子,将盒子里的珠子都倒在黑漆盘里散着,把那颗母珠搁在中间,将盘放在台子中间的桌上。

    很快,那些小珠子儿像长了腿儿似的,滴溜滴溜的都滚到大珠子旁边,粘在大珠子下面,把这颗大珠子抬高了,别处的小珠子一颗也不剩,都粘在大珠上。

    众人齐声称奇,会长道,此珠所以叫做‘母珠’,原是珠之母。”

    沈若兰也被惊得瞠目结舌,想不到世间竟有这么神奇的东西呢,也不知卖多少钱呢,若是她的钱够的话,一定买下来收藏了!

    结果,会长叫价便叫到一万两,沈若兰吐了吐舌头,这么好的东西,指不定最后得几万银子呢,她是消停的看看热闹得了!

    最后,那颗母珠以两万八千两银子成交的,新主人是个须发皆白的老者,别人叫他崔老爷,据说是个盐商,专门往驻北大军军营里提供盐的。

    第二件珍宝很快送了上来,是一件软猬甲,由特殊的藤条和金丝编制,刀枪不入,亦不怕水火,沈若兰记得《射雕英雄传》里黄蓉就穿了这么一件,还记得湛王当时被乌孙人用毒箭偷袭时,就是穿软猬甲保住的性命。

    过段时间她就要进山去了,山里肯定会有猛兽毒蛇啥的,要是有件软猬甲防身的话,可以多一重保障。

    这样想着,她就格外的留意起来,软猬甲的价格比母珠便宜,起价是四千两,沈若兰跟几个人一阵竞拍后,最后以七千二百两的价格把那件软猬甲拿下了。

    于是乎,刚才卖掉秘方的那几千两银子在身上还没揣热乎,就被拿出去了,不过,沈若兰并不觉得可惜,这软猬甲是保命用的,跟性命比起来,银子算啥啊?

    她拍到软猬甲的那一刻,不仅买到了自己心爱之物,也让在场的诸位豪商对自家火锅店有了新的认识,别看人家的铺子刚开业,但是人家有实力啊,七八千两的东西,说买就买下了,这可不是一般的商铺做得到的呢!

    第三件珍宝装在一个巴掌大小的小匣子里,打开看时,原来是一束蓝纱。商会会长解释说“这个叫做‘鲛绡帐’。”

    在匣子里拿出来时,叠得长不满五寸,厚不上半寸。一层一层的打开,打到十来层,台上的桌子已经铺不下了。又打开两褶,却是长两三米,宽一两米的冰纱。这就是鲛丝所织。会长说,此物暑热天气张在堂屋里头,苍蝇蚊子一个不能进来,又轻又亮。

    东西是好,沈若兰也喜欢,但是她已经没钱买了,空间里还有两千多两银子,是这几个月来火锅店和印刷厂赚的,这笔钱拿到外面倒是一大笔,但是在这个拍卖会场上,就啥都不算了,连一个中等的宝贝都拍不到。

    ‘鲛绡帐’要价倒是不高,只要一千两,但是竞拍到最后,已经被抬到三千两了。

    拍得的人是个中年的肥胖汉子,他说自己体虚怯热,每年夏天都热的受不了,若挂蚊帐,就觉得呼吸不畅,遍体生汗,若不挂,就有蚊虫叮咬,苦不堪言,所以才忍痛出高价买下这个‘鲛绡帐’的。

    接下来拍卖的,有古玩、字画,珠宝、绸缎,还有房屋、田地等,沈若兰都不大感兴趣,期间,有一个被打造成镯子形状的小剑她倒是相中了。

    那小剑的外表是一只铜镀金的手镯,是一条蛇的造型,蛇头咬着蛇尾,但里面被藏玄机,只要把蛇头一扭,跟蛇尾分开,就能从镯子里抽出一把韭菜叶宽窄粗细的小剑,那小剑虽小,却能吹毛断发,削铁如泥,乃是一把微型的宝剑。

    沈若兰一看就相中了,跃跃欲试的要参加竞拍,她还有两千多两银子,宝剑的起价也不高,只要一千五百两。

    遗憾的是,经过几番竞拍后,镯剑的竞拍价格超出了她的能力范围,最后只好眼睁睁的看着那只镯剑以三千二百两的价格被一个年轻的男子给拍走了……

    沈若兰遗憾了一会儿,决定待会儿去找会长问问那个拍走镯剑的男子是谁,等以后她有了钱了,在设法去跟他买来。

    临近尾声的时候,又出了一件拍品,一下子把沈若兰的目光给吸引过去了。

    拍的是一匹汗血宝马,据说这匹马是马主人从大宛国千辛万苦的带回来的,这匹马通体淡金色,头细颈高,四肢修长,皮薄毛细,步伐轻灵优雅,型体轻细优美,据说每天跑三百里不在话下。

    沈若兰一看这马,顿时爱的不得了,要是有这匹马的话,她从吉州回靠山屯只要一天的时间就够了,而且,她还打算等给娘采完药,把娘的病治好后,到南方去走走、看看,要是有这匹马,就方便多了。

    想法是挺好的,结果这匹汗血宝马起价就是两万五千两,沈若兰兜里的那点儿钱还不够人家的零头呢,就只好悄悄阿德坐在一边儿看了。

    汗血宝马的竞拍很激烈,大家争先恐后的出价,价钱也不断的提高,最后,以五万三千两的价格被一个白胖无须的男子买下了。

    沈若兰一阵唏嘘!

    五万多两啊,折合成人民币可是五千万,这汗血宝马都快赶上限量版的豪车贵了,太奢侈了!

    沈若兰觉得,自己还是看看得了,买的话就别想了,这么贵重的东西别说说她买不起,就算买得起她也不敢买,没的整天为它提心吊胆的,今儿怕它病了,明儿又怕它丢了的,就算睡觉也不敢睡实了,还得时时刻刻得搁心里边滴啦着它,整到最后是为它活着了,犯不上啊!

    ------题外话------

    文文里的‘母珠,’在《初刻拍案惊奇》里有描写过,就是卷一《转运汉遇巧洞庭红波斯胡指破鼍龙壳》那一章,大家有兴趣的话可以去看看,幺儿小时候读完这章的时候,就一直梦想着出海,找个无人的小岛去碰碰运气去,现在想想真是太蠢了,哈哈哈…。